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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申报范围:凡在本院本专业内未曾开展过的诊疗技术项目均属申报范围。各科室在申报前,应考虑现有设备、场地等基础条件及人员、专业等技术条件。应选择各方面条件均已成熟,切实可行的适宜新技术、新项目进行申报。 2、申报手续: 拟开展的项目必须经科内讨论,并经科主任同意后,向医务科领取申请表,按表内各项要求逐项填写并附上有关资料交医务科。如须相关科室协作,申请科室应先与相关科室商定。 3、审批程序: (1)医务科收到申请科室报告后进行初审。申请科室有义务解答和提供有关资料。 (2)医务科审定可行后递请财务科核价。对于无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,由财务科负责向上级物价管理部门申报。 (3)财务科核价后,一般项目由医务科审定同意;重大或特殊项目,递交院领导审批。 (4)医务科将审批意见通知有关临床、医技科室。 (5)项目开展一段时间后,根据需要由医务科、财务科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,评估。
奉贤区中心医院 2009年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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